據瞭解,我國部分地方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已久,但效果始終不佳。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薑明安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其原因是沒有嚴格的審核制度保障。有申報沒有審核,申報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有申報無審核,我們不可能知道申報者申報的財產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不區分申報者申報的財產的合法與不合法,申報就只能是徒勞無益地走形式。
  此外,有申報無審核,還會不可避免地慫恿一些官員少報、瞞報財產,從而使反腐部門的反腐決策可能建立在虛假數據的基礎之上。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周淑真在去年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北京主持召開的座談會上提出,儘快實行官員財產申報應是反腐敗的突破口之一。她建議立即建立財產申報制度,一步到位很難,可採取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
  誰想從政,誰先公佈。各級領導幹部在新提拔前,申報個人財產並核查公示公開,作為提升的前提;對現任的領導幹部採取“自報”方式,規定一定時期、一定額度、一定事項,主動自報,進行備案,可減輕處理甚至既往不咎。但有病不自報,一旦查出必須給予嚴肅處理。  (原標題:分析:不能只有申報無審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ikbc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